2011年4月14日 星期四

愛與自由同在

愛是自由之子。

當一個人在為對方做一件事時,可以時常檢視自己行為的動機。
若是出於 "義務" ,也就是 "應該" ,
那會發現背後的動機多半其實是恐懼,而不是愛。
也就是:是為了避免「….」,所以才這麼做。

給予和付出本是一件喜悅的事,
我這麼做,是因為我想告訴你:我愛你。
但是當這些事都變成義務時,就是在走向 "沒感覺"的過程,
而愛情的花也就漸漸枯萎了。

所以,讓自己和對方自由吧 !
愛,要增加雙方的主動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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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求的表達是必要的。
表達,是因為我想告訴你:當你這麼做的時候,我會感覺到自己是被愛的。
所以,如果你想要愛我,我教你,你可以這麼做。
而當你告訴我你的需求時,我也謝謝你,
謝謝你讓我能有機會,體會給予 (我愛你) 的喜悅。
因為,如果沒有需求 (你可以這樣愛我) 的表達,給予 (我愛你) 將變得困難。

如果對方沒有給予的時候,又該怎麼辦呢 ?
他有可能是因為暫時沒有能力給予;
也有可能是技巧不好或給的方式不對;
當然,也有可能是他並沒有動機 "想要" 使我有被愛的感覺。
不過,這些都不能代表他不愛我。

他的愛不夠了,所以不能愛我,他需要先愛自己。
而我能做的,是照顧自己、愛自己,然後有餘力時去愛他。
因為當他被愛夠了,他才有能力愛人。

可是....我會擔心,他也許真的不愛我了?
是的,他的確有可能真的不愛了。
但我又能做什麼呢?
事實是,如果他不(想)愛了,那真的是一點辦法也沒有。
因為愛是主動的意志。

我自問:那我還愛他嗎?
如果答案是:是的。
那記得…..愛與自由同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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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和教數學並無不同。
我無法強迫一個學生學數學,就如同我無法強迫一個人愛我。
因為學習也與自由同在。

當一個學生不想學的時候,老師能怎麼辦呢?
老實說....還是一樣:我真的是一點辦法也沒有。
教育,要增加學生的主動性。
我只能不放棄地想盡各種辦法,儘量地吸引他,
也許他有一天被我打動了,那我就成功了,
可我永遠沒有辦法強迫他學習。

這樣會讓我覺得難受嗎?
這樣會讓我覺得自己差勁嗎?
不論如何,我絕不要使用恐懼。

因為我愛他們,
我愛我的學生,
我愛我的愛人。
我愛。


愛是自由之子。
有了自由,才有容納愛的空間;當自由消失了,愛也將不復存在。


2010/12/15 11:07 p.m 初稿 (因為聽了一個分手的故事)

2011/4/14 潤飾完稿

2011年4月4日 星期一

傾聽就是愛

《傾聽就是愛》

黃維仁,愛家出版

附錄 黃維仁博士佳言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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愛是一份來自上天的特殊禮物,永遠值得我們好好珍惜。


人最可貴的,是有一顆謙卑、願意學習的心。


一顆受了傷,還願意不斷去學習、不斷去愛、
不斷尋求醫治的心是一顆最美的心。


一個真正高品質的親密關係,
需要經過誤解、傷害、饒恕、修復後才能建立起來。


當我們沒有感受到愛時,並不代表別人沒有試著愛我們;
當我們覺得受傷時,並不等於別人故意要傷害我們。


天下人間最難發展出的能力是看事情的觀點和角度。


學習超越自己,客觀地檢視人我關係互動的舞步。


用成人的眼光,重新去檢視過去的一些事件和情緒。


了解衝突,尋求雙贏。


傷痛 + 怪罪 = 關係殺手。
傷痛 - 怪罪 = 親密關係。


我們可以激怒別人,讓別人成為惡魔;
也可以疼惜別人,讓別人變成天使。


學習為自己的幸福快樂負責。


為愛留一處空間,
幫助別人成功地與我們建立良好的關係。


學習自認倒楣,接受現實,自求多福,反敗為勝。


先解決心情,再解決事情。


愛就是彼此珍惜,看透不點破......是一種恩慈。


解決傷害和憤怒最好的辦法是 ── 饒恕。


只有當一個人感受到愛的時候,他才會努力超越自己,
去做發自內心的、持久性的改變。


愛是投其所好,而非給己所要。


不是要愛得努力,而是要愛得更有智慧。


一個人可以給別人最珍貴的禮物是:
他內心深處真正的想法和感受。


讓我們以尊重、鼓勵、了解、珍惜、保密的心態
來領受別人的心聲與感受。


學習成為不斷標明別人長處和善意的高手。


傾聽就是愛,了解中有醫治。


健康的愛是:
沒有你我也可以活得很好;有你我會更幸福。


當我們願意去愛,願意去標明別人的善意和長處時,
就看見上帝慈愛的面容。